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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抓拍点位公示
为了进一步加强营口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优化道路通行环境,促使驾驶员养成文明驾驶习惯,提升城市整体形象,营口市交警支队在主城区新增两处过街人行横道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电子抓拍系统。
两处抓拍点位为:
1. 市府路财富超市门前人行横道
2. 建设街东升市场门前人行横道
处罚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辽宁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相关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有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通过时,未停车让行的,罚款200元、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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