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营口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通知:
受不利气象条件和外来区域污染传输影响,我市从1月12日12时起持续出现重污染天气。经市生态环境局与市气象局组织专家会商、研判,我市13日AQI为中度污染到重度污染之间,14日为轻度污染到中度污染之间。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从1月13日10时起,启动全市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要求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按照蓝色预警要求启动Ⅳ级应急响应,采取应对措施,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各项工作。
(1)加大对燃煤锅炉、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
(2)加强施工工地、堆场扬尘规范化管理。除市重点项目外,所有项目停止土石方作业,仍实施土石方作业的项目,必须加大扬尘防控措施。
(3)加大道路湿式清扫保洁频次。在日常道路清扫保洁频次的基础上,主次干道增加清扫保洁作业频次。
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暂停户外运动;建议室外作业人员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提倡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排放。建议性措施包括:
(1)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
(2)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
(3)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