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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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1/4/26 17: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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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吊销企业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听证告知的公告



营口聚汇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等1386户企业: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营口聚汇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等1386户企业(名单附后)涉嫌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已经本局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 营口聚汇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等1386户企业已连续两年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在企业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与之取得联系,上述企业涉嫌无正当理由在其登记的经营场所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经营均连续超过6个月,且未依法向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本局拟对上述各类企业做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因当事人不在登记场所,无法直接邮寄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现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七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进行公告送达。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你单位应当在收到本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特此公告。

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5日


来源: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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