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等相关要求,对“大石桥市金龙新区供热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进行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通过公示,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石桥市金龙新区供热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大石桥市金龙新区供热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辽宁省大石桥市钢都管理区新民屯村。
(5)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辽宁省大石桥市钢都管理区新民屯村,厂区总占地面积为23660m2,总建筑面积为5403m2,主要建设有锅炉房、储煤库、脱硫塔等建筑物,公司投资4930万元建设2台29MW燃煤链条锅炉,配备2台布袋除尘器,单炉单配;采用氧化镁湿法脱硫,采用“一炉一塔、塔内循环、塔内氧化”的工艺;采用PNCR脱硝法脱硝;烟气经脱硫脱硝除尘处理后通过70m高烟囱有组织排放,排放口已安装烟气在线监控并与环境管理部门联网。供热面积为61万m2,供热范围为周边鑫和家园等9个小区。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石桥市金龙新区供热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石桥市钢都管理区新民屯村
联系人:易经理
电话:18641782260
(三)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沈阳汇邦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创新二路39-1号606室
联系人:尹工
电话:15141727094
电子邮箱:1007172110@qq.com(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将采取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反馈相关公众意见表
(1)发送邮件至建设单位电子邮箱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电子邮箱。
(2)信函传送。信函接收地址为建设单位或编制单位联系人通讯地址。
(六)公示时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大石桥市金龙新区供热有限公司
二0二三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