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辽宁庭然纤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秸秆纤维素废塑料综合利用建设项目首次公示

  • guest76346608
楼主回复
  • 阅读:159
  • 回复:0
  • 发表于:2023/9/21 8:34:35
  • 来自:辽宁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营口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辽宁庭然纤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秸秆纤维素废塑料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总投资:21058.20万元

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辽宁省营口市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天成路东、规划一街南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31080平方米46.5亩),新建综合生产车间(厂房)建筑面积约31748平方米,购置移动式破碎机组、磨粉机、卸料站、平行双螺杆粒机、锥形双螺杆挤出机、注塑机等设备;项目投产后预计年产7万吨秸秆纤维素废塑料系列产品。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辽宁庭然纤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18843955099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营口市环境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美玉;联系电话:15841706595

邮箱:2102901668@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公示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我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辽宁庭然纤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2023921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